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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5月19日下发关于腾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追问涉及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前次募集项目、融资规模以及效益测算、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富莱德香港、财务性投资等方面的多个问题。
问询函指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其中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集成模块及核心零部件项目”7亿元、“智能化炼胶中心及汽车空调胶管建设项目”1亿元、“腾龙股份本部汽车热管理系统技改项目”0.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8亿元。募投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172%、177%,投资回收期为85年、15年。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在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尚未完全达产的情况下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主要考虑,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核心技术、配方等,是否已取得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批复、许可等;按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产能及规划新增产能,结合产品技术先进性、细分市场空间及公司市占率、拟覆盖客户及对应订单情况、自产耗用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结合“腾龙股份本部汽车热管理系统技改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实施安排、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说明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通过山东天元实施本次相关募投项目的背景,山东天元少数股东的基本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是否因超产能生产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取得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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