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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一男子醉驾暴力抗法“醉”上加罪|环球新动态

作者:new01 来源:话说许昌2023-05-13 12:06:53


(资料图片)

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李同善 陈哲)“酒喝多了什么事都敢做了,给他人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我真的很后悔,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罚。”这是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齐某涉嫌危险驾驶及妨碍公务罪庭审时,齐某的最后陈述。

2023年1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齐某与郭某、霍某一起吃饭并饮用白酒,饭后齐某驾驶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至霍某家中,并再次饮用一杯劲酒。随后齐某再次驾驶该农用三轮车带着郭某前往另一小区找人。由于喝酒太多,齐某在小区保安处未能说出所找人员的姓名和住址,被拦于小区大门之外。

小区保安见齐某醉酒还开着车,为了确保安全遂报了警。派出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拨打110 指挥中心请求交警到现场处置。在等待期间,齐某试图强行进入小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张某劝其等候处理。齐某不听从劝阻先是辱骂张某,后又动手击打张某面部,遂将齐某控制。

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齐某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为303mg/100ml ;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成分,含量为228.76 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齐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鉴于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该院依法判处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官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任何公民在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的时候,都要积极配合执法,莫因一时的冲动,以暴力的方式抗法,蔑视和挑战司法权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否则,必将收到法律的惩罚。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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