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宣发让我笑的程度,已经超过《满江红》剧组。特此感谢。
在贡献了“莫须有”和“靖康耻”2个爆梗之后,《满江红》官微昨晚继续努力,一身正气地从所有不待见它的里面,精心挑出了4个。
(相关资料图)
而看完这个宣告,大家纷纷表示:满江红是没有公关也没有法务吗?
默默吃瓜的我,一个激灵,怎么又是我们公关背锅?
先说我的结论。
真的,非常,可能,《满江红》确实没有公关。
严谨表述一遍:《满江红》官方微博运营者极有可能不是专业公关人员,也没干出一件有公关思维的事情。他们的岗位要求侧重营销推广,在电影行业通常也被叫做宣发。
电影宣发,不是公关。
再说得清楚一点。什么叫做“没有公关”。
每个职能运转,其实都要“人活合一”。
一个叫做“保安”的人,干了叫做“保安”的活儿,肯定是有保安。
一个叫做“财务”的人,干了叫做“财务”的活儿,肯定是有财务。
不能同时满足,就会出现两种情况:
情况一:你们公司没有设定一个职位叫做“保安”,平时老板娘自己坐在门口,不让陌生人进来;如果有老板娘搞不过的人来闹事,老板就亲自下场动手。虽然名义上没有“保安”这个人,但是“保安”这个活儿还是干了。
实际上能“出活”,有没有一个专人倒也无所谓。比如,杨天真的岗位是经纪人,经纪人其实是产品经理+商务的角色。然而,杨天真整体表现出来的公关处置能力,也很不错。
但,麻烦的是,不是所有岗位,随便抓个人都能随便顶上去的。
那么,你觉得公关好顶替吗?
情况二:你们公司有个财务,但是老板觉得中餐吃得好才是头等大事,就让财务每天去给大家做饭。虽然名义上有“财务”,但是“财务”这个活儿还是没干。
很多企业招人时候挂着“公关”的JD,实际上去了还是在干营销甚至行政的那些事情。(这个点记一下,后面要考)
公关说了也不听,听了也不懂,懂了也不做,做了也不算公关的业绩。那招100个人也还是“没有公关”啊。
让公关的人,做公关的事,才叫“有公关”。
回到《满江红》的“没有公关”,我觉得既没有一个叫做“公关”的人,也没有干任何匹配“公关”的活儿。
双无。
所以,公关真的不能背这个锅啊。
这倒不是《满江红》头上插角。
与公众想象中的不同,几千万观影,几个亿投资,几十亿票房的大片, 没有公关参与,也是普遍状态。
除了电影,整个娱乐行业的公关参与度也很低。 大大的声量,少少的公关。
而且,娱乐行业不算特殊。国民度很高的一些快消品、餐饮连锁,也都没有公关。
公众看到企业发声明,直接就是骂公关。
公关看到企业发声明,赶紧互相打听,他家有公关吗?这是谁发的呀?
有的时候,我都觉得, 出现在网民口中的公关,要比实际上存在于企业里的公关更多。
互联网行业与创新科技行业,在过去10几年内,始终都是公关专业高质量人才的聚集地和首选。
其他行业也在积极挖人,但是对比互联网和科技企业对公关的重视程度和运用程度,依然存在鸿沟。
那么,电影上映,非得配上公关吗?
个人觉得, 绝大部分电影上映,可以没有公关。
老祖宗早就说过,熙熙攘攘,皆为名来利往。
出品方在大家苦熬的日子里,真金白银掏钱拍了一部电影,你以为是吃饱了撑的吗?不就要么为了名气,要么为了利益。
动不动几十个出品方的商业电影,有几个观众能够区分出品方,无非也就能在行业内赚个口彩。坦白来说,电影火爆在名气上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导演和演员。
名气沾不到多少光,出品方就一心一意想办法多弄点钱呗。
我觉得为了赚钱做点大家喜闻乐见的商业电影,挺好的呀。不坑蒙拐骗就行。
去哪弄钱?当然是靠票房。
补充一个知识点哦,你可以很容易在出品方大名单里面,找到导演和演员所在的公司。自己有流量和票房号召力的,必在。
沈腾央视春晚结束之后,整个团队都是穿着《满江红》卫衣,录的周边节目和采访。开心麻花也是出品方之一。
大家都是有钱分的利益相关方。不管嘴上说着什么,增加票房,是电影拍摄制作完成之后,所有人的共同目的,也是唯一目的。
电影宣发,就是勤勤恳恳老老实实为这个目的服务的。所以,宣发实际上只干一件事:卖票。
大家都想快点搞钱,公关就尴尬了。
首先,逻辑完全不同。
公关的出发点是:建立关系。与公众建立有利于自己的牢固的长期的不靠交易维系的关系。加深本来的好感,消减本来的恶感,或者改变本来的无感。
翻译一下,公关逻辑在于,让你觉得我好。既然你觉得我好,要用的时候能不买吗,能不向别人推荐我吗。
而且,“让你觉得我好”的关键是形成“你觉得”。公关着力于隐形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不喊口号,不发喜报。
反之,营销或者宣发,没有“让你觉得我好”的这个环节,直接就是“你买呀!这还能不买!谁不买谁傻!”
其次,时间不够。
我不否认存在一见如故,倾囊相授的关系。但,你是指望大部分人都会这么对你吗?疯了吗?凭什么啊?靠投电梯广告还是刷评论?再加上买几天微博的开屏?
通过公关方式,形成“让你觉得我好”需要大量时间。电影票房,主要看前3天能否拉得上去。上去了,影院才会排片,上不去就被其他片子挤掉。
除了粉丝,一部电影在公众眼前蹦跶的时间,前前后后也就那么半个月,甚至只有一周。
公关几乎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策略和操作,可以支撑这种超短期的传播。指望公关,相当于游戏里还在大招的CD读取时间,你已经被对方弄死了。
电影宣传,只有直接信息的密集轰炸,才是最有效的。
第三,话题营销不能不好意思。
《满江红》这轮宣传的是“悬疑管够,笑到最后”,很明显的是在描述产品,以及你得到这个产品,会产生什么效果,跟在淘宝页面看到“显白”、“显瘦”、“10倍浓缩,省时省力”之类的文案是一回事。
被作为电影宣发标杆案例的《战狼》,用了“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作为核心,宣传几乎都围绕爱国主义的情绪展开,十几款海报的正中心都印着这句台词。这是公关操作了吗?也不是的,这种宣传依然还是为了卖票,用情怀卖票而已。
《美人鱼》宣发的“欠周星驰一张电影票”,同理。
公关在建立关系过程中,主要是靠“说服”。这些话海报上写写还行,出去这么跟别人说话,容易挨打。
最后,不需要塑造品牌。
公关眼中,电影是比快消品更快消品的产品,短时产品。这波做完就结束了啊。
因为没有“以后”,任何基于长期规划的操作,只会增加成本,不会带来收益。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你想想P2P,宣称年化30%,卖给你,好了,就闭环了。后面暴不暴雷什么的,无所谓了。
所以,除了说电影本身“不好看”,其他黑红,都是能够增加流量、增加票房的。
也就是说,电影上映,公关不仅在正面宣传方面帮不上什么忙,就连负面处理方面也没什么迫切性。
塑造起来品牌的出品方,凤毛麟角。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算一个。如果把电视剧也算上,还有一个山影。加上综艺,芒果能算半个。(还有什么,可以留言沟通。)
能有几个人是冲着出品方看片子的啊。
就算没有公关,出品方不要过于露头,也很有可能在分钱之后全身而退。
幽灵场骂到最后,最可能骂到导演身上去了。老谋子现在可能有点郁闷。
再来说说宣发本身。
按照我看到的资料,宣发是猫眼做的。猫眼做了联合出品方,发行方,宣传方,在微博截图上看到的起诉方是“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很有可能,带给我很多快乐的《满江红》官微也是猫眼在做管理。
在我查到这条信息之前,我一直怀疑这个宣发是被转包转包又转包的,毕竟稍微有点经验的都干不出这个事来。没有宣传能力的发行方再做转包也很正常。
但,猫眼不是这种情况的呀,他们有自己的宣传团队。
而且,猫眼在电影宣发方面,还是很有点野心的样子。
找到一篇他们1月20号发的给自己背书的公关软文。大家欣赏一下。
文章里说,“期待更多合作方与猫眼一同拓宽电影宣发新模式,深度挖掘与探究影片的宣发空间,释放中国电影的发展潜力。”
所以,文盲式法盲式传播,会不会是猫眼创造宣发新模式呢?
你看,毕竟一分钱没花,上了那么多个热搜。KPI肯定完成了,后面投放都不用做了。
看了看被《满江红》找上的4位,都是什么身份。
真的,看上去没有一个好惹的。你看他们高高兴兴应诉的样子,满脸写着“你来送素材了啊,嘿嘿嘿嘿嘿嘿”。
最先去翻的是沈逸微博,想看看复旦人气讲师说了什么,惹得《满江红》非得冒风险找上他。翻了半天,也没翻到什么狠话,就是转发了不少说《满江红》不好的微博。
申鹏在公众号推了2篇影评《是谁在洗白秦桧?》,《背,杀不死“秦桧”》。打的点比较上价值。
屠龙的胭脂井自己理了理:一共只有这三条。两条转发,一条原创。转发一条说“这也对得太严丝合缝了吧”。另一条说“以论文的标准,肯定算抄袭了”。第三条原创说,张艺谋女婿应该更讲究一些,规避一下风险。
喵斯拉说得最多,有N篇长的,从电影工业说到误导历史,以及一大堆细细碎碎,方方面面的内容。几乎每条都带了#满江红最大受益方#词条。另外,还和某位主演的粉丝吵了一顿。
除了屠龙的胭脂井,其他三位都有夸《流浪地球2》的行为。
起诉,可以说是常规操作。
起诉目的通常就是为了“表态”和“震慑”。
在那些艺人把起诉搞得不太值钱之前,公众还是相信敢起诉的一方,是正当的。因此,起诉的目的不是真的要告谁,或者拿到赔偿,而是为了向公众和用户做出明确表达,俗称,给个交代。
我们知道,法院流程其实是很慢的。所以,起诉也是很稀缺的远水救近火的操作。
另外,对于比较怕事的,或者知道自己传播内容有问题的人,起诉能够产生“震慑”作用。
出现大量舆论的情况下,诉讼对象的选择,是有明确目的的。
可以选干掉带头大哥,也可以选掐软柿子。
我本来想通过分析4个人做了什么,找到告他们的目的。
同事提醒了我,他们连写网名不能起诉都不知道,你还想复盘他们是什么策略?会不会根本没有策略呢?
好吧。我草率了。
相比宣发方面的“业余”,几位大V都很直接地切中了要害,喊话要看“财务报表”。
这……是能拿出来看的东西吗?
如果几位大V死磕,舆情声量继续走高,还会引发其他人士下场。
行业因为某个单独事件的舆情,从而引发一系列震动,也不是没有过。范冰冰税收问题和后面一系列艺人翻车,最初都是因为一部电影在吵架,还记得吗?
其他诸如刷票房、抄袭、恶意营销、关联交易等,哎一古,统统都是敏感问题。
单部电影宣发,可以没有公关。对于电影本身,影响不大,甚至在已经上映好多天,热度下滑的情况下,还能多获得一些票房。
公关不直接围绕票房。
假如非要公关下场,公关想的也是:
猫眼的起诉流程肯定是会被退回的。通过了才是大新闻。
退回之后,要重新发起吗?
不重新发起的话,能收场吗?
4位发布的信息里面,要把哪几个点作为“谣言”,并且完成相应举证?
今年的春节档,对于行业内的企业来说,太重要了,决定生死存亡。
要活下去,吃相难看不难看的,也就顾不上了。
不想要脸,公关没用。
不过,法务还是请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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