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紫晶存储上市造假案,是科创板开板以来造假的第一股,其影响恶劣,外界关注度甚高,更是在以信息披露为“生命线”的注册制下,开创顶风欺诈上市的先例,故无论对其还是涉事的相关中介机构的惩罚,都或将成为A股发行市场中以儆效尤的样本。按照这一监管思路,前方等待着中信建投和刘能清、邱荣辉两位保荐人代表的,注定将还有一番腥风血雨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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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嘉薇@北京
(资料图)
编辑:翟 睿@北京
继2022年11月中旬,早已披星戴帽成为*ST紫晶(688086.SH)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一份来自于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处罚告知书》”),在坐实其造假上市的事实的同时,也正式拉开了监管层对这一被视为注册制下首例涉欺诈IPO案件惩处的序幕之后(详见叩叩财讯相关报道《科创板造假上市第一股将落锤:紫晶存储IPO报告期三年造假虚增七成净利!中信建投保荐业务能否“应劫”而“逃”?》),对于这桩颇受外界关注证券违法违规事件,日前,又有了新的动向与进展。
2022年12月9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关于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决定》),就*ST紫晶两位保荐人代表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内履职不力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相关重大事项等问题作出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资金划扣、2021 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涉诉及对卢氏农商行撤诉事项发出7份监管问询函,相关函件均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对问询函涉及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机构以核查程序受限,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相关核查工作仍在持续开展过程中为由,未能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决定》中,上交所表示。
中信建投为斯时*ST紫晶IPO的保荐机构,由来自于中信建投投行部门的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具体负责该项目的保荐工作,并在*ST紫晶成功上市后,继续由二人进行持续督导。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2020年1月,*ST紫晶成功上市,按上述规定计算,中信建投对*ST紫晶的持续督导期将持续到2024年底。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等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职责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出具专业意见所依据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制作、出具的文件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交所在《决定》中认为,刘能清、邱荣辉作为*ST紫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代表人,未按问询函要求及时核实、回复相关重大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遂对二人予以监管警示。
这已经不是刘能清、邱荣辉二人因*ST紫晶涉欺诈上市案而遭受的首次惩处。
在2022年4月,刘能清、邱荣辉便曾因在2021年中对*ST紫晶披露的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不真实,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违规担保事项,未能充分核查公司货币资金受限情况等问题而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时间进入2022年下半年,随着*ST紫晶造假上市的细节经过监管层的细查逐渐浮出水面,对于已不再敢随意发布不准确、不真实意见的两位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来说,这也将并不是其因*ST紫晶涉欺诈上市案而遭到的最后一次处罚。
“目前,证监会层面还未正式就该案追究中介机构的责任,包括此次上交所对保荐代表人的监管警示还只是交易所层面对上市后的督导问题给出的惩戒。”一位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告诉叩叩财讯,按照监管层的处罚逻辑,证监会将在对涉案企业进行惩处后,旋即便会启动对相关中介机构的立案调查。
2022年11月中旬对*ST紫晶下发的《处罚告知书》,便是对企业惩处的先兆。
“紫晶存储上市造假案,是科创板开板以来造假的第一股,其影响恶劣,外界关注度甚高,尤其是在以信息披露为‘生命线’的注册制下,其更开创顶风欺诈上市的先例,故对其及涉事的相关中介机构的惩罚,都将成为A股发行市场中以儆效尤的样本。”上述知情人士认为。
按照这一监管思路,前方等待着中信建投和刘能清、邱荣辉两位保荐人代表的,注定将还有一番风雨的洗礼。
1)七份无法发表明确意见的问询函
此次刘能清、邱荣辉再度因持续督导工作的不尽责而遭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并不冤。
据《决定》称,在2022年中,曾先后向*ST紫晶下发了7份监管问询函,且均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对问询函涉及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但截至目前,负责*ST紫晶持续督导工作的刘能清、邱荣辉二人皆未能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据叩叩财讯获悉,上述由上交所向*ST紫晶下发的7份监管函大部分是因其在违规担保事件被揭之后,对其可能涉及造假上市系列问题的追问。
*ST紫晶由“光存储第一股”向“科创板退市第一股”的嬗变,始于2022年2月,斯时,证监会突然宣布对还名为紫晶存储的它进行立案调查。
一个月后,*ST紫晶公布的一份自查公告,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其遭受监管调查的原由:违规担保未披露。
据*ST紫晶的自查公告显示,于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发生多笔违规担保,金额高达3.73亿元,其中一笔1亿元质押债务已被划走,随后也有存单质押相继到期。
于是2022年3月14日,上交所便对*ST紫晶下了《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下称《违规担保问询函》)。
这是2022年中,上交所对*ST紫晶下发的首份问询函,也是在《决定》中提及的7份未得到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明确意见回复的问询函中最初的一份。
在《违规担保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ST紫晶补充披露五大方面问题,除了要求其补充担保的详细内容、整改情况和相关承诺的具体安排外,更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严肃自查并披露前期回复监管问询的核实过程、实施程序及获取的证据,说明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 原因及责任人”,且要求需在“2022年 3月 18日前回复”。
在3月14日向*ST紫晶下发《违规担保问询函》后,3月17日和3月23日,短短不到十天时间内,上交所又接连下其下发两大问询函,分别涉及违规担保的二次问询和其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事项。
2022 年 4 月 18 日,*ST紫晶发布公告称,其前期违规担保涉及的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卢氏农商行)的 8500 万元定期存单中,7575.85 万元资金被划扣;同时,存于该行的 2629.43 万元 活期存款中,2292.54 万元资金被划扣,上述资金划扣均发生在 2022 年 3 月。
上述公告显示,该次资金划扣发生于 2022 年 3 月 20-28 日,但*ST紫晶在前期违规担保相关进展公告中却均未披露。
于是便又引发了上交所对其在年内的第四度问询。
在该次问询函中,上交所直接质疑称此前曾多次发函要求公司采取资金保全措施,但公司均未对卢氏农商行采取相应措施,要求“公司应当立即采取法律诉讼等合法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并强调“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应该对上述事项进行充分核查,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
该份问询函的回复时间则被上交所要求在2022年4月26日前回复。
2022年4月底,随着监管层对*ST紫晶违规担保案立案调查的推进,其2021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非标”。
在2020年的年报中,*ST紫晶便已经被前任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事项,此次被无法出具意见,不仅让其再度引来上交所的问询,同时也让其披星戴帽,成为了退市风险警示股。
2022年6月,因违规担保等案件,*ST紫晶及其实控人被多家贷款企业和保理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ST紫晶及其实控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于是,6月5日,上交所又连夜向*ST紫晶下发《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等事项的问询函》。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应当对上述事项进行充分核查 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规范运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2年7月,又因一桩匪夷所思之事,*ST紫晶又在年内第7次遭到了上交所的连环问询。
如前所述,在2022年4月,*ST紫晶曾披露自己在卢氏农商行中近一个亿的现金被划扣,对此,上交所在有关问询函中曾要求*ST紫晶应当立即采取法律诉讼等合法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ST紫晶也的确是按上交所的要求就此对卢氏农商行提起了诉讼。
*ST紫晶称就与卢氏农商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已于2022年6月14日收到了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但仅仅不到一个月,2022年7月,*ST紫晶却收到三门峡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对上述与卢氏农商行的案件按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而被“撤诉”的原因竟然是*ST紫晶实际上并未向三门峡中院交付案件受理费。
“公司尚有 9868.39 万元资金被卢氏 农商行划扣且未收回。请公司自查说明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的原因、 决策人及决策过程,并说明是否可能出现不利于保障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交所在2022年第7次对*ST紫晶下发的问询函中质问道,并指出,早在4月18日,便要求其核实银行划扣定期存单及活期存款的原因及办理依据,但截至目前,请其说明未能核查的原因,存在的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
同时,在该份问询函中,上交所也要求中信建投对上述事实进行充分核查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份问询函的回复时间则是要求在2022年7月18日前。
上述可知,被上交所界定认为刘能清、邱荣辉二人在持续督导*ST紫晶期间尽责不力,未及时回复重大事项的问询函集中下发于2022年3月-7月中,其中最早要求回复的期限为2022年3月18日,迄今已过去近9个月,就算最晚回复期限的7月18日,也已经超时近五月。
2)1.2亿保荐承销费的代价
从2022年4月便遭到上交所的通报批评到此番又遭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其后,或将还有更为严苛的惩处等待着刘能清、邱荣辉二人。
对*ST紫晶涉欺诈上市的《处罚告知书》已经在2022年11月19日正式下发。
与诸多过往被查处的类似欺诈上市案例相似,在对*ST紫晶的处罚渐渐尘埃落定后,对该项目IPO保荐机构的“清算”和“处罚”也将紧跟其后落定。
“按照监程序,在完成对企业的立案调查后,先会由监管层对企业下发处罚告知书,在收到告知书后,相关处罚人员还有申辩和听证的权力,一般在几个月后,证监会便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书,在对企业下发行政处罚书后,根据调查定论和处罚的事实,中介机构会继而被启动立案调查,结果出来后,处罚才会在此之后逐渐作出并下发。”上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表示,从公司遭到行政处罚落定到中介机构被实施惩处,间隔时间在几个月到一年之间。
据叩叩财讯从中信建投内部获悉,刘能清、邱荣辉二人皆是中信建投内部培养成长起来的投行业务骨干成员,二人在中信建投履职皆已超过十年或接近十年。
除了紫晶存储外,刘能清与邱荣辉二人还携手合作了多起IPO或重组项目。
在成功保荐紫晶存储IPO成功上市之后的两年时间里,还曾共同出任奥比中光IPO的保荐代表人,并于2022年7月成功护送其同样挂牌科创板上市。
2020年12月,在紫晶存储成功上市12个月后,由刘能清担任保荐代表人的三旺通信也在同一年实现了科创板上市的梦想。
此外,2022年4月,清研环境顺利挂牌于创业板上市交易,其保荐人代表之一便是邱辉荣。
“按照目前公布的紫晶存储IPO造假虚增营收等事实来看,中信建投及两位保荐代表人被认为‘在保荐相关公司在科创板上市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将是大概率事件,由此,中信建投在可能暂停相关保荐业务的同时,两位保荐代表人也会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其执业资格可能或被判处长达5-10年的暂停。”一位来自于沪上某大型投行机构的负责人士告诉叩叩财讯。
除了相关保荐代表人,这单曾给中信建投带来过亿收益的IPO项目,也或将让中信建投付出数倍于此的代价。
据叩叩财经获悉,紫晶存储IPO上市发行费用为共计1.39亿元,其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1.19亿元。
早前乐视网IPO造假上市的处罚流程显示,2020年8月10日,证监会向乐视网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1年4月12日,证监会向乐视网送达案涉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1月,诸多卷入乐视网一案的中介机构纷纷宣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2年3月,涉乐视网IPO保荐业务的平安证券正式收暂停其投行业务等处罚的相关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2022年6月23日,平安证券正式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暂停期间至2022年至9月22日。
按照这一时间进程推算。
中信建投在此后几个月中遭遇到因涉紫晶存储欺诈上市案而立案调查也将是大概率事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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